第二十条

已废止

有线电视播出机构播放电视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播出需要依法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和与审查批准内容不相符合的广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