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第三章 播出和传输第十六条已废止有线电视播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节目设置范围传输节目。不得擅自变更播出频道、节目套数、技术参数和终止播送节目。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在30日前向市、县(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变更或者终止播送节目的,应当在办理手续后向用户公告。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