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沙河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

(一)一级保护区范围:自三里铺-累头屯-东张村-路家庄-小宅-彭家庄-承安镇的环形链接区域。

(二)二级保护区范围:以一级保护区外边线为基线,自良庄北部-小郭庄-岗怀里-杜固镇-南岗-邯邰镇南部-大流-黄家庄-中同-沙河河道-赤支西部的环形链接区域。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