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一条已修改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代表要求在大会发言的,须于会前报名,并将发言主要内容提交大会秘书处,由主席团安排发言,或者决定将发言材料书面印发会议。代表临时要求在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经会议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