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罢免和辞职,经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