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四条已修改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或者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