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