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第二章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第十四条有效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由各代表团负责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工作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由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或者提议案人送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