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承担煤矿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安全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事故隐患整改建议,同时报告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