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保持出生人口正常性别比例,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