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城市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建筑安全防范设计的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公共场所和市容市貌,搞好公共交通和风景名胜区、公园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