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红十字会应当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和知识层次,开展相应的卫生和救护知识教育,在校内外开展体现红十字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助人为乐等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