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五章 股权设置第三十四条有效股份合作企业应当建立股权管理制度,对股权证发放、登记、转移、退股及红利分配等情况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