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性体育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娱乐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经营性体育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娱乐活动的从业人员,凡需具备特殊从业资格的应经县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