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场开办第八条已废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均可依法开办市场。开办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市场布局总体规划;(二)具有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资金和管理人员;(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