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场开办第十六条已废止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并在市场内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