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优先办好师范院校。政府应保证师范院校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使师范院校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师范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