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章 预防控制第二十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老龄工作机构应当分别针对相关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