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第十条已修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