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义务教育实行质量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义务教育质量进行监测,为同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提供决策依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