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年度审验,或者经年度审验不合格且又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运营条件的,由市交通部门吊销其车辆运营证。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