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已废止本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民族自治地方管理暂住人口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管理暂住人口办法在未制定或实施之前,执行本办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