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的制定、调整,可以由特许经营者、消费者组织、公众监督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书面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者调整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的申请,也可以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直接提出定价、调价方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