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我省城镇进行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屋典当、房屋交换的行为,不包括成片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因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买卖房屋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