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二)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三)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四)制定违背法定程序;(五)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的行政措施明显不合理、不公平;(六)其他不适当,应当予以撤销、废止或者修改的情形。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