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常务委员会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常务委员会机关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