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常务委员会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常务委员会机关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