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设置油污水处理(储纳)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