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五章 水路运输第三十九条已修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调用运输船舶执行防洪、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任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优先保证完成,其相应损失由征用机关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