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章 测绘成果第三十七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