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利用。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提供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