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广告经营单位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