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或者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对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