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有效伪造、倒卖、转让本办法规定的运输证明、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