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持捕捞许可证从事捕捞生产的,应当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收费标准和办法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