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并核实处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