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章 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建设单位拨付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款项或者对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