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风景区的范围以国务院批准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风景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并标界立碑。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