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