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三章 农牧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牧业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必要实验田、实验室、示范基地、科研仪器等设施,保证科研单位自主管理和使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