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