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造林绿化、森林保护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