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县的自治权,遵守本条例,接受自治县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