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九条有效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