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七条有效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项目;(五)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六)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七)其他公用事业项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