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泄露标底、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等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