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无效,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