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十二条有效办公用品、交通工具、药品、电力等货物和物业管理、保险等服务项目需要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招标投标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