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和统计资料的管理,不得擅自销毁。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