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按规定程序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表,必须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法定标识包括: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文号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对未标明法定标识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拒绝填报,统计机构有权废止。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