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矿山企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